截錄自「少年十五、二十時」
.青少年因為血氣方剛,知識也有限,因此對很多人、事、物的認識並不完全,容易以自己的主觀及有限的觀點來看別人,所以對很多人會覺得「看不慣」。如果這種感覺常常出現,或是一直持續下去,這個孩子的人際關系就會很差,或者就成了團體中的一個叛逆者。
.如果心中常常積壓了不滿,這個青少年就會從其他地方來求發洩。他可能對生活感到很失望,因此而成了一個退縮消極的人;他也可能變成只顧自己享受,不懂得顧念別人需要的人,因此而失去了許多的朋友,或是結交一群酒肉朋友。
.這時候,我們才發覺到原來我們學了很多「應該」怎樣,都是假的,都不是社會上真正的現象。這個情形就是青少年朋友現在所碰到的。我們本來相信這是個循規蹈矩、公公正正的社會,但是實際上卻不是如此。
面對這種和我們理想不一致的現實環境,我們會怎麼反應呢?青少年很可愛的一點,就是有衝勁,敢說敢做。所以有些人開始生氣,說:「他們怎麼可以這樣?」,或者說:「大人們怎麼可以這樣?說是一回事,做的又是一回事。」可是青少年在社會上,還是被大人們看成小孩子,所以青少年朋友所提出來的抗議,也被認為是不成熟的、沒有價值的,這使我們的青少年朋友更是感到委屈。許多人開始覺得自己的抗議引不起任何共鳴,也產生不了任何效果。一再受到挫折的結果,往往會產生一些懶洋洋的、很無力的感覺。因為我們再怎麼生氣也沒有用,那麼何必要生氣?算了吧!
除了無力感,對於社會事件的袖手旁觀,另一個重要的因素是社會代價太高。社會心理學家在分析人類的社會行為時,常常使用成本和酬賞的觀點,來解釋人們從事某項社會行為的原因。(例如穿越馬路要罰小數目的錢,因此人們敢冒著被抓的危險穿越馬路;倘若予以重罰,那麼被抓到時所付出的代價太高,因此人們便不太敢任意地穿越馬路了)
以成本和酬賞的觀點來看這種現象,最好的解決方法,就是能集合許多人的力量,來分散成本、共享利益。(例如當一個人在禁煙場所吸煙,那麼可以糾合在場的人們對他予以施壓)
.改變社會,達到理想不是一蹴可及的,需要永不灰心,不被無力感打倒。